守护绿水青山 安康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时间:2024-08-19 16:33:05  来源: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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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绿水青山 安康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,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,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,安康两级法院开展系列活动,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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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

8月13日,在“全国生态日”来临之际,安康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,通报安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,发布4件典型案件,并就相关工作答记者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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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

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,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群众根基,8月15日,汉滨区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到瀛湖旅游风景区开展以“践行能动司法、守护生态之美”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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岚皋县人民法院

8月13日,岚皋县法院南宫山法庭开展以“守护绿水青山,共建美丽家园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,争当生态文明的实践者、绿色生活的参与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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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泉县人民法院

在第二个“全国生态日”来临之际,石泉县法院紧扣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积极组织干警前往柏桥村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。

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如何保护生态环境,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,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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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阴县人民法院

8月15日,汉阴县法院在汉阴县凤凰广场开展以“生态文明 法治同行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、发放宣传彩页、现场释法答疑等形式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内容为切入点,向来往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,引导群众们争当生态文明的实践者、绿色生活的参与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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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河县人民法院

8月15日,白河县法院冷水法庭干警走进冷水集镇开展以“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中,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页,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,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违法的严重后果,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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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阳县人民法院

8月15日,紫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到会仙桥社区开展以“以法护航,共建绿色紫阳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,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。本次活动邀请紫阳县法院共驻共建单位——会仙桥社区的居民代表共同参与。

活动中,干警围绕“全国生态日”设立的背景和意义、个人如何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、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法院审判实践、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,同时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,引导群众知法、懂法,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,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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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陕县人民法院

8月15日,宁陕县法院深入开展全国生态日“绿动未来 从心出发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干警们通过搭建宣传台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开展主题讲座等形式,结合审判实践及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向群众讲解环保相关法律知识,同时,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困惑,引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,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。

活动中,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,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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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坪县人民法院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提高县域重点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意识,8月13日上午,镇坪法院钟宝法庭干警走进镇坪县中双商贸有限公司,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,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。

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,法庭干警同企业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展开深入交流。

编辑:任晓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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